第64章(第6/12页)
作者:~author~
因秦念没有回答律法一事,李世民再问一遍。
真的要将科举,变成法家之学的依仗吗?
虽说秦念的民心足以说明严刑峻法之弊可解,但李世民还是觉得不太稳妥。
事实上,也不仅是李世民感到不稳妥。
除了本就以律法取官吏的大秦,各朝各代都觉得难以接受。
就算儒家不可取,法家……
就可取了吗?
………
朱元璋却是已经猜到秦念为何将律法作为郡试内容。
他于洪武八年要求各地官府在乡社间兴办社学以教导民间子弟,除基本的识字之书外,便是教学儒家经典,兼读《御制大诰》和明朝律令。
【秦念:一个不通律法的官吏,无法成为优秀的官吏。】
【李世民:有明法科学子相辅即可,应无需精通律法。】
明法科,就是唐朝科举制中为大理寺、刑部等司法机构录取官吏的科目。
李世民这么说很有道理。
现代也没要求所有公务员先考个律师资格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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