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(第9/11页)
作者:~author~
儒家贤良之言,果然不可尽信。
儒生“不喜欢”先帝之治,故而极力言先帝之过错。
【李世民:子误伤父案,依汉律,“殴父也,当枭首”。董仲舒以《春秋》之义论君子原心,赦之。秦皇,朕以为救父却被枭首不妥,不如赦之。】
秦念不由得赞叹群聊成员扮演的严谨性。
李世民的论点就比未成年刘弗陵有水平多了。
子误伤父案,指的是父亲跟人争斗,被人用佩刀刺伤,儿子拿木棍救父,却不慎误伤父亲。
按照汉律,殴打父亲是死罪。
而董仲舒引用许世子止弑君案,为这个儿子脱罪。
《春秋》记载许国世子止送药给他爹许悼公,许悼公喝药后死去,记录为“弑其君”。
《春秋公羊传》解释此事:“葬许悼公,是君子之赦止也”,即《春秋》记录“葬许悼公”这件事,是赦免了许世子止。
那么根据本心,儿子殴父的本意是救父,也应当被赦免。
这是春秋决狱的经典案例。
唐太宗讲述这个案例,是在反驳她先前说春秋决狱中的“论心定罪”不妥。
但这一点说服不了秦念。
【秦念:律法定刑不当,就应该修改律法:过失殴父,轻罪或无罪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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