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二十七章 要讲法律!(第2/9页)
作者:随轻风去
于是林大官人说:“看在你还算实诚的份上,又有冯兄的屡次举荐,我就指点一下你。
你可以选个时间,在府学那里当众焚烧儒衣儒冠!
宣示彻底绝意科举仕进之路,抛弃功名利禄之心,然后退居山林,以后就走山人名士路线。”
这本来就是历史上陈继儒曾经干过的事,林大官人只是信息的搬运工。
不知情的陈继儒大为震撼,想象了一下当众焚烧儒衣儒冠的场景,感觉确实挺酷炫的。
无论自己以后发展如何,起码眼前的风头已经搏到了。
近些年来文坛风气朝着往狂怪的路子走,很多文人为了出名想尽创意博关注,典型代表就是林……反正例子很多。
今天第一副盟主、九元仙人的对他陈继儒的指点,起码能让他少走十年弯路。
对林大官人而言,这也算是一笔长期投资。
历史上陈继儒这个人还是非常善于“经营”的,这笔投资应该亏不了。
送走了千恩万谢的陈继儒后,林泰来就准备继续对松江府进行友好访问。
按照之前行程规划,还有两个项目,一是会见在地方社会事务上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老乡宦林景旸,二是访问地方事务议论中心松江府学。
林泰来考虑片刻后,决定调整一下次序,先去访问松江府学,然后再去会见林太公。
因为府学就在城里,距离下榻公馆也不远,而那位林太公则居住在城外,所以就先近后远。
不过在去府学的路上,又经过了府衙,本着“来都来了”的精神,林大官人便又先进府衙转了转。
PC站点如章节文字不全请用手机访问www.dingdianxh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