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8章 双方对峙(第3/5页)
作者:八十二难
2月 25日,《法制日报》的头版登了一篇题为《港商恶意抢注内地电影商标,伪造文件涉嫌违法》的文章。
文章占据了整个头版,标题用加粗的黑体字,格外醒目。
文章详细介绍了荣盛抢注“高粱”商标和桃源文化 logo的经过,引用了《商标法》的相关条文,指出荣盛的行为属于恶意抢注,是违法的。
文章里还刊登了桃源文化提供的证据照片,包括《高粱》的宣传海报、票房报表、观众证言、陈坤伪造的授权文件和真实公章的对比图,还有荣盛生产的劣质周边产品的照片。
照片里,劣质海报的印刷模糊不清,T恤的面料粗糙不堪,钥匙扣的做工简陋,和桃源文化的官方周边产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文章一出,舆论一片哗然。
读者纷纷写信给《法制日报》,谴责荣盛的卑劣行为,支持桃源文化维权。
一位来自陕北的农民在信中说:“《高粱》拍的是我们农民的故事,桃源文化的剧组在我们村拍摄时,对我们很尊重,还帮我们修了水渠,我们很感激他们。”
荣盛恶意抢注商标,生产劣质周边产品,破坏桃源的名声,就是在破坏我们农民的名声,我们坚决不答应!”
一位京都市的观众写道:“我买了荣盛生产的‘高粱’钥匙扣,质量差得离谱,一捏就碎,还以为是桃源生产的,差点就对《高粱》失望了。”
后来才知道是荣盛搞的鬼,荣盛太卑鄙了,这种企业就应该被严惩!”
还有很多影视行业的从业者也发声支持桃源文化。
一位国营制片厂的导演说:“内地影视产业发展不容易,民营公司更是难上加难。”
桃源文化拍出了《高粱》这样的好电影,是内地影视产业的骄傲,却遭到荣盛的恶意打压,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桃源的利益,也损害了整个内地影视产业的利益,我们强烈谴责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。”
很多观众还自发组织起来,抵制荣盛的电影和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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