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章 内应(第2/6页)
作者:猫的碎玻璃
“还请兄台尽快行刑!”
他又扬手举着鼓槌敲出最后一下,登闻鼓的余音还在神武门外回荡,傅游艺已自行褪去官袍,只着一袭素白中衣跪在刑凳前。
那御史也只得咬牙挥手,任由刑杖破空之声响起。
“啪!”
单是第一杖落下,傅游艺便忍不住闷哼出声,嘴上却毫无喊停的意思。不过数下,脊背便洇出血痕,他勉力咬紧牙关,十指死死扣住刑凳边缘,指节都泛出青白之色。
围观的百姓已有不少,不忍地别过头去。
三十杖毕,傅游艺几乎已成血人。
周围的小吏忙上前搀扶,他却摆手挣开,独自拖着伤躯爬到登闻鼓前,只留下滴了一地的血迹。
他用尽力气抬起手指,重重叩响鼓面。
“臣今日击鼓,非为诉我之冤!”他的声音嘶哑不堪,已全失了读书人的体面,然而周遭百姓早已安静得落针可闻,因此每个字都清晰传入在场众人的耳朵,“臣只求一问:为何妇人告夫需先受刑?为何女子诉冤要先自伤?”
人群中一阵哗然。
王朝几代更迭,律法却都将“妻告夫”归入“干名犯义”的重罪,妇人呈递诉状时即被拘押,要先执行徒刑。前朝须“徒二年”,本朝更加重为“杖一百、徒三年”。
“我以男子之躯,受廷杖三十,已如此体无完肤,甚至奄奄一息,”傅游艺开口,声音细若游丝,却如附着法力一般,叫众人顷刻安静下来,“一个女子,若要状告自己的丈夫,如何受得下那一百三十杖?”
“诸位,若我母亲、姊妹、女儿受丈夫虐待,须冒九死一生的酷刑,方可状告那个男子!这是什么道理?”
“男子读书可科举,女子识字反被斥为‘牝鸡司晨’;男子可三妻四妾,女子却夫死改嫁都要被戳脊梁骨;男子击鼓鸣冤只需三十杖,女子状告亲夫却要先受刑、再判罪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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