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节 命中注定

作者:陈猿
    那个命中注定的下午,在和平饭店的1308房间里,沈逸禾从少女变成了女人。她失去了什么,也得到了什么,一下了长大。

    事后回想,她很早就喜欢上司马了。在去北直的火车上,听他说码农,996,熬夜加班,生完小孩回来没位子,30岁不转岗就下岗……在西城区宫门口鲁迅故居,听他说鲁迅的旧事,许广平比朱安漂亮……在长洲市的街头,他抱着一只小豹猫,变着法子不让她摸……

    明明北直理工大学距离北直外国语大学还不到50米,鹿沅却捷足先登!不过她太年轻,太传统,太固执,司马对她敬而远之。她不一样,情人就情人,脚踩几条船又怎样,反正这个下午,他是属于她的!

    沈逸禾出身单亲家庭,生母在她1岁时抛弃了家庭,跟着“野男人”私奔了,是父亲一手把她拉扯大,寄托了全部希望,对她严厉甚于慈爱。不过沈逸禾并没有受“原生家庭”的影响,她乐观开朗,英姿飒爽,在长洲中学人缘很好,读书也不差。因为母亲私奔的事,她感到困惑不解,又不敢跟父亲谈,偷偷看了很多书,尤其是《无影灯》、《那又怎么样》和《欲望的演化》,这三本书对她的“三观”造成了很大的冲击。

    《无影灯》和《那又怎么样》是小说,沈逸禾为情节所吸引,像“刘姥姥进大观园”,呀,原来成年男女还有这样不纯洁的关系,大开眼界。而《欲望的演化》无异于一次冲击,一场洗礼,让她对婚姻的本质有了不同于常人的看法,慢慢不再怨恨母亲。

    那时候长洲中学的图书馆还使用传统的手工登记,封二粘了只牛皮纸“小袋子”,里面插一张借书卡,记录着借书还书的日期。她记得很清楚,这三本书都有司马借阅的记录,一次两次是巧合,三次就是冥冥中的天意。她追随司马的脚步,受他的指引和蛊惑,最终走到了这个意乱情迷的下午。

    孽缘啊,从那时候就开始了!

    女生凑在一起聊八卦,有时候尺度大得离谱,沈逸禾听室友说起在宾馆开房,男朋友猴急猴急的糗事,听归听,笑归笑,她还是很为那男生悲哀。现在轮到她“实战”了,她有点紧张。她知道自己不是司马第一个女人,她也知道自己表现得并不好,就像没有复习的考生匆匆忙忙进考场,不过无所谓了,反正交给他就是了。

    他很体贴,也很熟练,包容了她身体的种种不完美。

    沈逸禾睡得很安心,醒来时窗外天已经黑了,司马开着床头灯在看书,她凑过去看了一眼,是司汤达的《巴马修道院》。司马很喜欢看书,在长洲中学读书时,他是图书馆的常客,鹿沅跟她说起,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他转了文科,为此班主任钱老师一直觉得很遗憾,说如果当初“放任自流”,也许他就留在理科班了,说不定也是理科的状元。

    司马见她醒了,放下书问她要不要去吃饭,沈逸禾蜷缩在温暖的被窝里,把头蒙起来,过了片刻才瓮声瓮气让他背转身去。司马笑笑,翻了个身继续看书,沈逸禾抱起衣物,蹑手蹑脚退进卫生间,洗了个热水澡,把自己重新弄得干干净净,清清爽爽,吹干头发,回到床边叫司马去洗澡。

    两人拾掇好,一起去和平饭店的地中海扒房吃晚饭。这里的扒房主营炭火扒烤,战斧牛排个头很大,海鲜也不错,海鲜塔、马赛鱼汤、香煎带子的味道让人惊艳,司马还点了两瓶酒,一瓶红葡萄酒,一瓶白葡萄酒,沈逸禾胃口有限,每样只尝了尝,司马吃掉三份牛排,菲力、西冷、肉眼尝了个遍,意犹未尽。

    最后结账的时候沈逸禾吓了一跳,这么一顿饭,两个人花去了小几千,她只是个“穷学生”,根本请不起!

    饭后两人在和平饭店散了会步,回到房间喝茶闲谈,司马没怎么纠缠她,沈逸禾不知怎地有点犯困,和衣靠在床头,稍微眯了会。过了半个小时猛然惊醒,看了看手机,已经很晚了,她没有留下来过夜,司马退掉房,送她回北直理工大学。

    沈逸禾挽着司马的手,并肩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,枝头光秃秃,路灯像渴睡的眼,透着几分清冷。她身上很暖和,牛肉在胃里消化,忠诚地提供热量,葡萄酒恰到好处,有那么一点点微醺,掩盖了轻微的不适。沈逸禾心情很好,觉得自己褪去了青涩,不再是过去的少女,在她眼中,熟悉的校园也有了别样的意味,以前没有留心的种种细节,一下子全冒了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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