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章 孽镜台前,傩面诛心(第2/5页)
作者:蜀北布衣
强奸罪(轮奸):《刑法》第236条,情节严重,基准刑15年。
强制猥亵罪:《刑法》第237条,情节恶劣(拍摄传播淫秽物品),基准刑8年。
敲诈勒索罪:《刑法》第274条,情节严重(长期精神胁迫),基准刑8年。
强迫劳动罪:《刑法》第244条,情节严重(致人精神严重受损),基准刑7年。
故意毁坏文物罪:《刑法》第324条,损毁省级文保单位,基准刑10年。
行贿罪:《刑法》第390条,行贿数额特别巨大(500万以上),基准刑无期徒刑。
寻衅滋事罪:《刑法》第293条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,基准刑7年。
数罪并罚:总和刑期超35年,最高执行25年或无期徒刑(若行贿罪判无期)。
老陈的手指重重敲在“无期徒刑”四个字上:“看见没?数罪并罚,你大概率是个无期!在监狱里蹲到死!”
王强的瞳孔骤然收缩,身体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。无期!这个词像一把冰锥,狠狠刺穿了他最后的心理防线!
“但是!”老陈话锋一转,声音带着一丝诱惑,“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……”他又抽出一张纸,“比如,指证主犯骆峰的具体犯罪事实,协助破获重大案件……那么,根据《刑法》第六十八条,可以减轻处罚!无期,有可能减为二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!甚至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,还能继续减刑!十五年,十八年……你还有机会活着出来!”
老陈的目光变得意味深长:“王强,我听说……你还有个儿子?还在上学吧?你难道不想……看着他长大?看着他结婚生子?你难道想让他一辈子,顶着个‘无期徒刑犯儿子’的名头活着?在监狱里表现好点,减了刑,说不定还能赶上享受天伦之乐抱孙子……”
“儿子……”王强浑身剧震!这两个字如同最锋利的针,瞬间刺破了他所有的伪装和绝望!他猛地抬起头,浑浊的眼中爆发出前所未有的、混杂着恐惧、渴望和一丝微弱希冀的光芒!他仿佛看到了儿子那张稚嫩的脸,听到了儿子喊“爸爸”的声音……无期徒刑?他可能连儿子最后一面都见不到!
“同志……同志!”王强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嘶哑变形,身体前倾,几乎要扑到桌子上,“我……我交代!我什么都交代!只要……只要能减刑!只要能让我活着出去……见我儿子!”
他语无伦次,急切地如同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:“以前……以前跟着骆总……不,骆峰!搞工程的时候……市国资委的刘副主任……规划局的李科长……国土局的张处长……我都送过礼!送过钱!我……我怕记不住,就把每次送钱的时间、地点、金额、还有是骆峰交代送的,还是我自己想送的……都记在一个小本本上!清清楚楚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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