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三章 亢龙有悔(第2/4页)
作者:莫问江湖
反而是薛圣贴在柱子上缓缓滑落下来,原本在他背后的黄神法相却是立在原地不动,没有跟随薛圣一起被击飞。
这显然是两种神通碰撞,发生了一定的错误,最终似乎是“小殷拳意”的优先级更胜一筹。
此举显然无法造成实质伤害,却成功激怒了薛圣,去而复返的薛圣出拳更加迅猛。
终于,李青霄的“大荒之力”已经攒够了九成左右。
薛圣心中猛然警惕起来,看着李青霄身上那件由扭曲梵文编织而成的奇怪衣服,甚至有些毛骨耸立之感,猛地停下手中动作,反而摆出了一个防御的姿态。
李青霄没有非要蓄满大荒之力不可,九成大荒之力同样可以杀人,而且留下一成,避免脱力状态,也没什么不好。
所谓收放自如,关键不在于放,而在于收。
《易经》有云,上九:亢龙,有悔。
精要不在“亢”字而在“悔”字。
亢龙有悔,盈不可久,因此有发必须有收。打出去的力道有十分,留在自身的力道却还有二十分。好比陈年美酒,上口不辣,后劲却是醇厚无比,那便在于这个“悔”字。
李青霄虽然年轻,但最近一年之中连续作战,已经隐隐悟出了这个道理,凡事都要留有余地,以防不测,方才见从容。
正如大兵团作战,除了军纪要严,还要有预备队,必要的时候,要沉得住气,有预备队不动的决心。这正是: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,胸有激雷而面如静湖者,可拜上将军。
所以李青霄在第三次“小殷飞踢”终于奏效,选择在只有九成大荒之力的时候,毅然推出了“大荒神掌”。
薛圣心头涌现出极大的警兆,仿佛他又回到了二十年前,在人间主世界的旧港宣慰司,直面“长生天”的仆从。
那一次,因为他退得及时,所以保住了一条性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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