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章:文庙京召·百县学主入京
作者:落花花啊
景元六年七月中旬,一封诏书悄然送达文庙三座最高讲席。
诏无皇印,仅钤一枚“共议”朱戳,内容却极不寻常:
“今三策推行七年,各地因地制宜,生多异策。”
“文庙当择百县之学主,设‘讲议团’,共定《地方施政白律》初稿,冬议而春施。”
——礼议署、文政堂、御前共推。
简言之,这是要由地方士人,共议制度底层格式。
当夜,文庙掌院柳嶂长坐一夜,未曾言语。
次日一早,木榜三张立于文庙外墙:
其一:召集百县地方学主;
其二:冬议拟定《白律》;
其三:此议为“民策正名第一案”。
自榜出之日起,南北百县应召者如潮。
他们或是边地讲主,或是州郡副司,亦有未列品阶但实领民教事务的地方儒士;皆持各自所辖地区的“边策抄本”“民间议律稿”及“试政简案”入京。
八月初一,百县讲议团于京西文庙副殿设坛立席。
长桌无等次,席位不分品级,惟依“策案编号”与“学堂影响力”排序。
这一日,被后人称为:
“百策入京之始”。
——
而此时,林若雨尚未正式介入。
她正坐于未央宫西阁,与萧玉绝共览《初议抄录》。
这是百县讲议团筹备前期,文庙书役所收回的部分“地方试案”汇编,厚厚两卷,每卷超过四万字。
她指着其中一条“云中策例第七案”缓缓道:“这条,是赵祁副手段严写的。”
“他用了‘民治之下有兵权不涉’这一句。”
萧玉绝点头,眼中却藏着一丝忧虑。
“你觉得,这群入京的地方讲主,他们真能定出一部能传用百年的白律?”
林若雨摇头:“他们不必定出答案。”
“他们只要提出问题。”
“律,不是圣旨。”
“而是一部能不断‘补漏’的船。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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